㈠ 和旅行社没签合同但已经交过定金 旅行社违约要不要负责任

旅游合同应该属于非要式合同,口头约定也是有效的。所以理论上来说,旅行社要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跟团游无责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减损规则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双方违约的责任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违约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责任竞合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㈡ 71岁老人跟团游中猝死。旅行社是否完全没责任

首先,我们要知道,老人在跟团旅游中猝死,旅行社是有相关责任的,旅游社既然能够收取老人的钱,带老人出去旅游,那么就有相关的责任来负责老人旅游途中的安全问题。无论是旅游前的检查还是旅游中的身体状况,都是要有严格的专人看护的,

而且就算是老人自然死亡的话,那么旅行社也是有相关责任的,因为在旅行前,旅行社并没有尽到检查老人身体状况的义务,也是自己公司的一个疏忽,老人在途中死亡,旅行社也是要担一点的责任的,就算是为自己公司疏忽,所犯下的错误做出的弥补。

㈢ 跟团旅游的好处在哪

好处一:价廉物美

好处二:节约时间

好处三:费用可控

好处四:安全保证

好处五:服务保证

好处六:省心省力

好处七:各取所需

好处八:好中选优

好处九:广交朋友

好处十:游学相宜

拓展资料:

团队旅游是以旅行社为主体的集体旅游方式,由旅行社或中介机构对旅行进行行程安排和计划,团队成员遵从旅行社安排统一进行旅行,采用包价方式一次性提前支付旅费并在某些项目上可享受团队折扣优惠的新型旅游方式。团队旅游通常是指10人以上的团体共同出游。

公司安排的度假旅游是指为了让员工摆脱日常工作和生活环境造成的身心紧张或出于疗养目的,而组织前往海滨、湖泊、山区等环境优美的地方放松一段时间调节身心、恢复体能的旅游活动。

旅行社提供线路,游客选择购买,然后游客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景区、在导游的陪同下,乘坐交通工具,住预定的宾馆,按照规定的线路完成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过程。

㈣ 旅游中导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应怎样承担法律责任

没有尽到“告知”一般分为两大类:
1、常识性告知:如注意脚下道路、不要攀爬峭壁等等。如果面对的是孤寡少小,真应当有针对性地告知。
按照常理,生活常识类的告知与否,导游可以自行处置。如果要求详细告知,恐怕不是旅游了。需要3年的专门教育。估计任何人接受不了。确实没有必要。即便发生问题,应当与导游无关。
2、特殊性告知:如集合的时间地点,应当注意的民俗,应当必备的用品、用具,应当特别注意的安全事项等等。如果导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属于“失职”行为,由此引发的问题,排除游人的恶意和自控失调、明显过失外,应当就具体事件的后果责任,确定导游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结果为刑事案件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予以处置。

㈤ 我想问一个导游,请问导游工资怎么算啊。无责底薪是多少。

都是基本上,

基本工资加提成啊。

㈥ 乘坐任意交通工具旅游,意外身故没有买任何保险,国家有义务赔钱么

看事故具体情况,
你说的任意交通工具旅游,太宽泛了。
公共交通工具(飞机火车轮船,公交、出租车等)都会有相应的赔偿,或是国家,或是相应的责任方,但是具体的额度差距很大。所以,还是建议购买保险,比如,登机前20元的航意险,机票都能支付,难道我们的生命和健康反而不值20元钱吗?
非公共交通意外,要分具体的情况,自驾游的客户,建议一定要购买保险,否则,一旦意外,真是无人负责的悲剧。
插话:建议尽量不要乘坐黑车,这个到时真是欲哭无泪。
另外,如果是跟团旅游,各旅游公司都有旅游险,出现意外,旅游公司要负相应责任,但是,近年来的纠纷中,还是建议客户单独买份意外险,因为旅游线的责任限定标准,还是比较苛刻的,这个不在这里解释,网络搜素就可以知道。

㈦ 旅游遭遇恶劣天气导致景点一个都没有玩,责任谁应该来承担

阳光,帆船,海鲜大餐…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给原本晴朗的天空蒙上了一层乌云。7月5日,普吉岛邮轮翻覆,造成中国游客伤亡惨重,大部分游客通过网络渠道预订了海外一日游。那么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这些在线旅游平台是否负责与不幸游客的初次接触?


大多数海岛旅游项目在修订和退出规则中都有限制性规定,例如普吉岛在线旅游产品采购协议中注明“行程仅供参考,具体行程指南将根据当天的风、潮等情况进行微调,不另行通知“。所以还是要提前看好平台打算怎么处理,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㈧ 导游和旅游公司未签订合同在带队过程中导致游客受伤赔偿怎么定

道先游客的赔偿应该由旅游公司来承担,而导游与公司之间责任如何承担,那是导游与公司之间的事情,不能因此排除公司对游客的赔偿。

㈨ 71岁老人跟团游中猝死,旅行社称无责,你怎么看

如果说71岁的老人跟团旅游中突发猝死,我觉得旅游社还是有一定的责任的,首先,我们要知道旅行社既然组织了老年团,那么就有责任对于老年的身体状况进行提前的检查。如果说患有极大病情的老年人,是不允许跟团旅游的,

而旅游团组织的老年团,就有责任去对老人进行一个照顾。无论是在旅游的途中,还是在景点的时候,都应该时刻的提醒老人,因为老人身体上已经年迈不堪了,他们的行动都是十分困难的,有时候老人骨骼也是比较脆弱的。在景点的时候,有些湿滑化的地面就不要让老人过去了,因为老人摔倒的话,也是十分严重的一件事情。

㈩ 旅行社提供餐饮导致游客拉肚子无法旅行,旅行社承担责任吗

如用餐餐厅为正规手续餐厅,旅行社是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无责任。首先应该看餐厅资质是否齐全,如餐厅资质齐全,应该追责餐厅。旅行社应尽协助旅游者提供餐厅资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