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因私出国旅游申请
1. 党员因私出境要办理什么手续
党员因私事(探亲、治病、求学、就业或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国(境),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党员出国(境)定居,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1、党员必须在出国(境)前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对已经出国(境),尚未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的党员,原则上不再补办保留党籍手续。
2、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期限应以出境之日算起。党员等待签证尚未出国(境)的,应参加原单位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对在此期间不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不过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将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处理。
3、党员因私出国(境),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在此期间暂不交纳党费。党员按期回国后,应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并将在国外期间的有关情况向党组织汇报,补交出国(境)期间的党费。
4、党员经党组织批准出国(境)定居的,在其出境之日,即停止党籍。预备党员将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党员停止党籍后,所在单位党组织停止与其发生联系,停止收交党费。
党员年报统计时,不再统计在总数内。党员停止党籍情况,支委会应告知本支部党员,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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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办理程序:
1、办理出国(境)保留党籍手续,党员本人需向所在党支部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保留党籍的申请,并递交有关国外、境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办理出国(境)停止党籍手续,党员本人需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本人在国外或境外定居的有效手续资料(翻译件)。
2、党员所在党支部根据出国(境)党员保留(停止)党籍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对该党员进行政审并填写《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签署党组织意见,报上一级党委审批。
3、党委进行审批后,以文件形式(附审批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4、党员接到上级党组织同意其出国(境)期间保留(停止)党籍批复后,方可出国(境)。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停止)
2. 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办护照,要向单位申请该怎么写
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报备的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报备的人员,金融、教育、卫生等系统报备的人员办理护照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申领护照程序: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一、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一份,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加具意见外,其他人员无需加具单位或公安机关意见;
2、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
4、提交近期 (6个月内)正面两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二张(详见照片标准)。
二、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办结(常住户口迁来户籍地不满10年的除外)。
有正当理由可加急办理,加急办理7天可取证,加急不另外收费的!
三、办证收费
证件费:200元/本。
护照有效期为10年,没有永久有效期的。
四、其他事项
1、未满16周岁的儿童须由监护人陪同前来申请。
2、常住户口迁 至我市不满10年的,由公安机关向迁出地核查情况后办理。
3、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来不及办理新身份证的,凭《临时身份证》申请。
3. 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如何办理签证
需要组织部门同意。
出具意见书
然后才能办理因私签证。
4. 中共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出境)申请审批表
下载
http://www.dongguan.gov.cn/publicfiles/business/cmsresources/dgdangjian/other/other1363.doc
5. 领导干部因私出国未经请示如何处理
你是用什么角度来问的这个问题
6. 国家公务员如果想办理因私出国旅游,签证会比其他人更难办吗
1、国家公务员正处级以上干部属于国家报备人员,如需办理因私护照、因私出境都需要公安机关、单位审批。只要不是正处级以上干部都没问题。
2、有些单位会将你办理好的因私护照收回单位。
3、在办理一些签证的时候,例如欧美澳一类的签证,必须提供单位在职证明的,这种情况一般单位不会提供,或者不愿意提供。
7. 北京处级领导干部想出国旅游怎么申请报纸新闻上说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一般不批准,也就是说打申请
对,怕你跑了
8. 领导干部因私出国规定
一、规范因私出国(境)工作程序
处级领导干部因旅游、探亲需持因私出国(境)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个人提出请假申请(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请假原则上安排在假期),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附件3);
(二)本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审核,然后呈院领导审批;
(三)在党委组织部备案并领取因私出国(境)护照或港澳通行证;
(四)出国(境)返回后,在10日内填写《出国(境)回执单》(附件4),并由所在部门加具意见,与证照一起交学院党委组织部专人登记保管。
(五)假期不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如需假期出国(境),应在假期开始前5个工作日提交审批材料。假期内回国的,可在假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交证。
首次申领因私出国(境)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严格控制因私出国(境)次数和时间
全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原则上1年不超过两次。每次只准申请一次有效签证(注),不得办理多次签证(注)。出国(境)探亲的,一般不超过20天;出国旅游的,一般不超过15天;出境旅游的,一般不超过7天。处级领导干部每年因私出国(境)的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假期、公休日时间。
三、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准以种种理由违反审批程序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不准以申请旅游等名义,循因私渠道出国(境)处理公务;不准接受外国或驻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的资助,公费出国(境)探亲、旅游和办理其他私事;不准擅自更改行程或绕道第三国或在境外加签他国(地区)签证;不准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时间;不准在国(境)外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
四、加强证照管理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做好因私出国(境)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登记管理工作,目前已办好因私出国(境)证照的处级领导干部,请于2014年10月25日前将证照上交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实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因私出国(境)证照,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